2007年7月5日 星期四

不識字兼無衛生

2006.3.11 1:33

所以在這裡,
動不動嚷著給你懲處給你懲處的人往往是真正沒有那個權力的,
講話最大聲的他媽的他媽的三字不絕於耳,自以為理直氣壯的,常常是不讀書又沒有常識的。

某晚某島某軍舉行反某某實彈射擊演習,
這演習也就是假設敵各式船隻在海面集結,企圖搶灘登陸,要如何殲滅他們於海上,
某晚是預演,演習時間是入夜後的六點到九點。

看看時間是七點多,想說凌晨還要值班現在先去洗個澡吧,
洗到一半樓下來了電話說是某軍某科的科長找,
廢話當然是洗完了再下去啊游錫堃都這麼說過了。

結果原來是某竿的一艘小貨船,大約是十幾噸重來往各島間輸運貨物的那種小貨船,
在七點多正在洗頭的時候進我們港,卸了個重機具零件之後,又報關出港要去隔壁島,
我們外港值班弟兄看了船老大報關簿第一頁就是實彈射擊的消息,
連地圖,經緯度,彈著區都跟我這裡有的一模一樣,
當然就放他出去了。

妙就妙傳言在這艘船船頭才剛剛出港,陸軍某長接到這船出港的消息就怒了,
想是這船出港在海上航行對實彈射擊的不確定因素又多了一些,
於是怒飆身旁的參謀幕僚,而某科科長也身在其中,

於是就打電話來找我們安檢所主官飆:「為什麼船進來了還要讓他出港?不能禁止他出港嗎?」
「外面要實彈射擊了,你們為什麼還要讓他出港?」而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

因為如同我一開始的深信,在後來翻遍了白紙黑字的安檢相關法令之後,
我找不到任何一個時刻是我有權力去限制合法船員及合法船隻進出港的,
唯一的限制可能是在災害防救法中,當這個港周邊海域被劃為警戒區域時,
我可以限制船隻在這個港出入;
但是就算是這唯一的限制可能,決定從哪裡到哪裡是警戒區域的權責在災害應變指揮官的手上,
不在我,一個義務役少尉的手上。

所以說人民的任何自由,國家與政府不可以任意取消,任何程度的削弱都要經過法定的程序,
代表國家與政府接觸人民的執法人員也同樣沒有權力任意取消。
如果今天因為外海實彈射擊,明知你的航線不一定途經危險區域,
我卻以「考慮」保障你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由限制你不可以在這時候出港,
那以後可能會因為我「考慮」冬天風浪大出海很危險,限制漁船客船不可以出港;
甚至回到三四十年前,因為我「考慮」戰地建設的重要性以及前線的危險性不適合平民居住,
所以這個小島上的居民都要遷村到其他島重新適應環境,
如同某國要拼經濟建水壩,就把某省某峽附近的居民通通強制遷村一樣。
如果國家或政府擁有了這種「考慮」的權力,
那麼所謂的「危險地區」也許會是信義計畫區,可能是公館商圈,或是你家的敦南帝寶。

不能夠因為今天面對的船員可能都只有國中畢業,沒讀什麼書一輩子都在跑船,
就像哪些個不要臉的爛警察一樣隨便說自己有權力搜索限制,
要正在逛街的你跟他回去做筆錄,或者說做了筆錄就要上法院怕麻煩的話還是和解算了。
所謂死道友不死貧道,
如果昨天真的禁止出港,而船上剛好有個懂法律的跳出來說欸欸欸誰給你們這種權力的,
哪個泡泡星星的能出來負責?
沒有嘛謝謝指教,港口?那是岸巡在管的啊。

看到這邊的各位一邊幫我打氣吧,
祈禱我今天晚上正式射擊時可以堅持應該堅持的而不至於軟掉,
壓力老實說,有!但是沒有那麼大!有骨氣一點,腰桿子挺起來!

而我依然在這個島上做夢,
期待一個和這裡完全不一樣的臺灣,但有這裡的好山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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